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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昭苏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2014年06月26日 16:47  点击:[]

昭政办发〔2013〕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昭苏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方案(2011—2015)》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昭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0日

《昭苏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

工作方案(2011—2015年)

根据《自治区“十二五”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方案》(新政办发〔2011〕179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州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方案》(伊州政办发〔2012〕97号,以下简称《纲要》),结合昭苏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指导方针,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工作主题,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巩固和发展“十一五”时期的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建设;为增强昭苏县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重要基础支撑,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二、“十二五”期间目标

预计到2015年,全县科学技术、教育的传播与普及在“十一五”基础上有显著进步,公民获取科技知识的机会和渠道更加拓展,公民对科学技术的态度和认知更加理性,公民参与公共事务和处理实际问题更加科学,重点人群的科学素质和科技能力明显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的差距明显缩小,科普公共服务更加公平普惠,政策支撑、经费投入、监测评估和考核激励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位居全州前列。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昭苏县深入贯彻落实。突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主题,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宣传普及低碳生活、防灾减灾、创新创造、公共安全、身心健康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形成和谐、健康向上的科学文化氛围,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推动昭苏县经济发展由依靠传统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的提升。使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显著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决策和管理水平有效提高,农牧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的科学素质明显提升。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不断完善,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和科普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科普资源的开发和共享更加丰富,科普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设施、条件保障和监测评估等体系进一步完善,公民提高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更加完善。各乡镇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投入,完善法规政策,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捐助或参与兴办公益性科普事业,不断完善激励机制;社会各方面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社会化工作格局形成;大联合、大协作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合力不断增强。

三、重点任务及责任

全县贯彻实施《纲要》的重点任务及职责分解如下: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在幼儿园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渗透科学启蒙教育,激发幼儿认知科学的兴趣和探究欲望。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科学素质教育,着力提升中小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巩固和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的质量,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着力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创新能力,培育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探索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机制,丰富校外、课外科学教育活动,动员科技和教育工作者组织开展与青少年面对面的科技交流活动。积极组织“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开展科技专家进校园(社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周等活动,努力营造崇尚科学的校园文化氛围,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自救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教育和引导广大家长,重视家庭教育。

牵头部门:县教育局、团委。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文体局、广电局、环保局、安监局,县妇联、县科协。

(二)农牧民科学素质行动。面向农牧民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保护耕地、草场、发展循环农牧业、建设生态家园等内容。落实《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建立适应需求的农村科学教育培训体系。完善农村科技教育、传播普及服务网络,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村致富技术培训班、农村科教等平台作用,围绕农牧民生产、生活实际,开展各类农牧民科技培训。加大避险自救、防灾减灾知识的科普宣传,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充分发挥乡、镇、村科普小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机构以及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的科普作用,积极组织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培训。深入开展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下乡”、“科技之冬”、“科技之夏”、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富民)计划”、“科普富民兴边”行动,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等带动作用,深入开展科技进步示范点创建活动。

牵头部门:县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县科协。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县教育局、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卫生局、水利局、林业局、文体局、广电局,县总工会、团委、妇联。

(三)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知识。围绕建设目标任务,以提升劳动者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把劳动者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培训课程,把有关科学素质的要求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在职学习。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等组织的作用,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讲理想、比贡献”等活动,举办面向职工专题讲座,组织专家深入企业开展送科技活动,以及安全生产、避险自救宣传培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建筑工地、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开展健康讲座、心理培训等宣传教育活动。

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监局,县总工会。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教育局、科技局、卫生局、文体局、广电局,县团委、妇联、科协。

(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培训。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为重点,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教育培训,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决策与管理水平。县党校和其他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将科学素质教育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培训。在公务员提拔任职、综合评价工作中,强化对科学素质的测查,启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监测、评估标准制定工作。促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全县党组织要将科学发展观、创新建设等战略思想以及我县科技发展规划等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培训。推动电台、电视台和政府网站等创办科学素质提升专题、专版和专栏。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局、卫生局、文体局、广电局,县团委、妇联、科协。

(五)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积极开展社区“巾帼建功”创建活动,围绕安全健康、节能环保、防灾减灾等内容,开展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节能减排家庭行动、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加大对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公共安全的科普宣传力度,提高社区居民对食品安全检测技术、重大突发事故应急技术以及公共保障水平的了解程度。针对突发性灾害天气、突发重大事故和灾难,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社区居民应对能力。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充分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建立完善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画廊等基础设施,拓展和发挥科普功能。结合社区信息化建设,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数字电视等新型传媒功能,健全科普协会、社区科普小组等网络组织,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和科普志愿者队伍,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发展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牵头部门:县科协、妇联。

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科技局、环保局、卫生局、安监局。

(六)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加强教师的科学素质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科学素质和水平,积极鼓励各学校派遣师资参加各类科学项目培训,增加在职教师科学教育的培训内容。逐步完善科学教育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和办法。提高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材质量,增强教学内容的趣味性、直观性和吸引力,将科普工作与素质教育紧密结合,将科普内容纳入各级各类培训教材和教学计划。加强各类人群科学教育培训的教材建设,改进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学方法,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科学教育培训。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条件建设,继续推进中小学科学教育网络资源建设,完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

牵头部门: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科技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县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

(七)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制定科普资源开发的相关标准规范,加强选题规划,不断优化内容,完善和规范资源建设。充分发挥科技社团联系科技工作者及科普创作团队的作用,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机制。繁荣科普创作,引入市场机制,以公众科普需求为导向,发挥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科普创作的积极性。加强合作与交流,引进区内外优秀科普产品,加大宣传力度,促进科普产业良性发展,建立应急科普资源开发与服务机制。

牵头部门:县科协、科技局。

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环保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卫生局、文体局、广电局、安监局、林业局,县总工会、团委。

(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制定科技传媒政策措施,加大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加强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的科技专栏建设,促进网站之间开展科技传播的交流与合作。县广播电视台(站)等宣传媒体,要充分发挥优势,培育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品牌栏目,形成昭苏县科普文化特色。

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科技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文体局、广电局,县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

(九)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推进昭苏县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县级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在60%的乡镇场、社区(行政村)建设科普活动站(室),科普画廊(宣传栏)覆盖全县60%的村居,宣传内容每年更新12次以上。在有条件的中小学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积极发展特色农业观光园、绿色生态园和科技示范园,增强农业科技教育服务功能。

牵头部门:县科协,县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县总工会、团委、妇联。

(十)科普人才建设工程。加强农村实用科普人才培养,依托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基层科普员、业务骨干等,利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广校等,采取培训、示范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农村实用科普人才,发挥农村科普示范户、专业技术协会骨干等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示范作用。建立社区科普人才队伍,结合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社区科普益民计划等,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队伍,鼓励建设社区科普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充分发挥企业科协、企业团委、职工技协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发展企业实用科普人才队伍。建立专职、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加强对辅导员的培训,提高其开展科学技术教育、组织策划科普活动的能力。发展各类科普志愿者队伍,推动建立科普志愿者协会、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等组织,为科普志愿者施展才能提供服务平台。培育一批有较高水平的科普创作与设计、科普研究与开发、科普活动策划与组织、科普产业经营与管理等方面的人才。

牵头部门:县科技局、科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县教育局、环保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卫生局、文体局、广电局、安监局、林业局,县总工会、团委、妇联。

(十一)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健全社会各界参与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机制,积极建立有关动员、培养和鼓励科普人才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科技、教育、传媒等社会各界参与科学素质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健全监测评估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为《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提供监测评依据,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

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局、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卫生局、文体局、广电局、安监局、林业局,县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

四、组织保障体系

(一)组织领导。

1.《科学素质行动纲要》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调整充实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科协。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有关部门要按本方案分工,将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工作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发挥各自优势,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县科协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我县公民素质建设工作。

2.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和完善会议、文件、督查、评估奖励等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沟通服务和协调推进工作,加强《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督促检查,确保全县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稳步推进。

3.各乡镇(场)负责本地《科学素质行动纲要》实施工作,完善充实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机构,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推动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推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实施。

4.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自治区、自治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建立我县实施《科学素质行动纲要》的监测指标体系,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调研和统计分析工作,为共同推动实施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提供衡量尺度和指导。

(二)保障条件。

1.法规与政策支持。在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等规定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在工作意见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实施,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提供政策支持。

2.经费投入。根据财力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实际需要,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逐步提高教育和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科学素质行动纲要》的顺利实施。

五、工作进度

“十二五”期间,实施《纲要》工作大体上分为启动实施、全面推动和评估总结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的工作不能分开,可以交叉进行。基本安排如下: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2年)

——建立领导机构,明确工作制度;

——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会同责任单位研究制定“十二五”期间贯彻实施的总体工作方案,确定年度工作主题,系统设计全民参与的科普活动并组织实施;

——进行社会动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指导和推动各乡镇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开展政策、投入、队伍等相关保障措施的研究。

(二)全面推动阶段(2012—2014年)

——推进主要行动和基础工程,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并落实相关措施;

——落实政策、投入、队伍等相关保障条件;

——探索研究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模式和有效机制,总结经验教训,指导各乡镇及各部门推进实施工作;

——根据自治区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中期评估工作。

(三)评估总结阶段(2015年)

——继续推进实施工作;

——对“十二五”期间的贯彻实施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和表彰;

——研究制定“十三五”贯彻实施工作的阶段目标、任务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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