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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苏县2008—2010年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发展规划

2014年06月26日 16:47  点击:[]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建设部关于印发《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指导意见》(建住房〔2007〕218号)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

2007年末,县城人口为4.3万人共7562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19.34平方米。根据县住房保障办入户调查结果显示,2007年城镇年收入低于9500元的家庭有921户2347人;2008年,城镇年收入低于9500元的家庭989户2368人,低收入家庭377户1131人(无房户26户、住房困难户134户、危房户69户)。

二、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建设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指导意见》(建住房〔2007〕218号)精神,深入落实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规划,加大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在规划期内,按照“总量控制、区域平衡、分步建设、项目落实”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实现政府保障型住房供需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规划基本稳定。

(二)规划原则

1.从实际出发,实行低水平、广覆盖,满足基本住房需要;

2.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做到省地、节能、环保;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解决;

4.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

5.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要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用地安排。

三、发展规划

(一)年度住房建设量。计划在2008年底前建设廉租住房90套,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2009年底前建设廉租住房190套,建筑面积9500平方米;2010年底前建设廉租住房150套,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

2008—2010年共建设廉租住房430套,逐年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二)建设区域。根据我县近期建设规划、住房建设规划及2010年新建廉租房建设计划,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原农机有限责任公司院内建设廉租住房,该院落位于工矿路东侧,用地面积5533.91平方米。

(三)建设标准。廉租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以一室一厅一厨一卫为标准户型,建筑结构均为砖混结构,室内外为普通粉刷墙面。建设标准要符合国家有关住房建设、规划的基本要求,能够满足住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四、住房建设用地规划

(一)住房建设用地布局。按照“拉开建设、优化布局、新区先行、带动老区”的思路,坚持新区建设为主推进重点区域发展,在引导住房建设规划发展方向的同时,根据房地产市场的需求,优先保证政府保障型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用地供应。

(二)住房建设用地开发利用。规划期内,在强调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前提下,重点保证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政府保障型住房的用地供应。坚持区域建设住房发展布局,进一步促进和引导房地产市场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方向发展。

五、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建设作为落实“民心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基本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二)强化管理。财政、建设、房管、国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统筹兼顾,科学管理,切实加强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对建设用地要规划、预留;要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要加强建设管理,确保建设质量和进度,做到公开、公平、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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