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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苏县老龄事业“十一五”规划

2014年06月26日 16:47  点击:[]

老龄事业是党和政府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老龄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和基本要求,对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促使老龄事业与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的需要,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老龄现状

目前,我县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15479人,占全县人口总数的10.6%;80岁以上高龄人口1765人;预计2023年,全县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11%左右。人口老龄化,尤其是“未富先老”的矛盾,给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老龄工作方针,各乡镇、县直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老龄工作机构不断健全,村(居)委会老协组织蓬勃发展,敬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蔚然成风,老年人权益得到保障,优待面逐步扩大,老年福利事业不断发展,老年人的生活环境明显改善,老龄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老龄工作任重道远。

二、发展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伊犁州老龄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统筹加强城乡老龄工作,加快构建为老服务体系,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努力实现“六个老有”的目标,创造性地推动我县老龄工作向前发展。

三、目标任务

(一)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老龄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体现社会文明进步程度。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建立老龄工作责任制,选派有爱心、能力强、水平高的人员从事老龄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把老龄工作抓紧抓好。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老龄工作者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同时,要大力发展老年人协会,充分发挥老协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抓好孝文化的传承和发扬,形成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以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主线,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促进代际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尊老、敬老、助老;各中小学校要把弘扬民族传统、孝亲敬老纳入德育教育课程,对广大青少年进行道德和法制教育;县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要开设老龄工作栏目,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老龄政策法规,广泛开展以“孝敬老人为荣,虐待老人为耻”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在“六个老有”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各窗口服务单位要有老年人优待、优先标志;公共场所要设立固定的尊老敬老宣传牌和宣传标语。每年自治区“敬老宣传月”和“重阳敬老节”期间,要开展系列纪念活动。抓好创建“县级敬老模范乡镇”工作,争取五年内全县所有乡镇成为县级敬老模范乡镇,已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村(居)委会,若老龄工作滑坡,将撤销其荣誉称号。要充分发挥老年人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为“三个文明”建设添砖加瓦。鼓励老年人参与关心下一代、创办公益事业、兴办老年经济实体、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参加社区服务等工作,引导农村健康老人从事种植、养殖业和加工业,走致富之路。

(三)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养老保障长效机制,落实好《老年人优待规定》和离退休人员各项优待政策,完善城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特困老人救助制度、城镇居民和农村“五保”老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农牧区合作医疗待遇的落实。推广家庭签订《赡养协议书》,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完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制度,逐步形成老年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组织体系,使老年人能够就近就地及时得到有效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保护。完善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发放制度,并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补贴标准,保障百岁老人安度晚年。

(四)推进为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根据我县老年人口比例逐年加大的实际情况,围绕老年人吃、住、行、医等方面的问题,大力发展为老服务产业,加快养老院、老年公寓、老年康复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老年福利院、托老院的建设,力争能够集中供养更多“五保”老人。“空巢老人”、农村散居“五保”老人要实行专人责任制,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要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助、购买服务等多元化投入和经营运作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县、乡镇医院要不断扩大老年门诊覆盖率,建立健全老年人疾病防治、医疗保健康复和健康教育等卫生服务体系,完善村(居)委会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积极探索老年群体医疗保障制度,力争尽快设立医疗救助基金,确保老年人患大病、重病能够得到及时救治。大力发展老年文化体育事业,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娱乐方式,管理好老年文体团队,杜色各类邪教和不良思潮侵入。

附件:

昭苏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主要定性任务分解表

项目

责任

单位

一 经济供养

1.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完善的养老保险体系,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全面实行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鼓励发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组织力量,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随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的提高,合理增加基本养老金,使离退休人员共享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

3.在农牧区推行签订“家庭赡养协议”,鼓励低龄健康老人提高自养能力。完善“五保”供养制度,逐步提高供养水平。鼓励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实行老年人的集体福利制度。

老龄委、民政局

4.逐步建立独生子女和两女户的计划生育养老保障制度。

人口计生委

5.按照政府救济和社会互助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多项目的贫困老人救助体系,多渠道筹集资金,对特殊困难的老人实行临时性救助,大力倡导多种形式的扶老助困送温暖活动。

老龄委、民政局、工会

6.确保城镇贫困老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随经济社会发展相应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民政局

二 医疗保健

1.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开展补充医疗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卫生局

2.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改善特困老年人的医疗条件。高龄老人和残疾老人就医,享受优先服务。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村健康保障办法。加快乡、村医疗卫生组织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改善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条件。加强“老少边穷”地区老年人的医疗保健工作,逐步改善贫困老年人缺医少药的状况。

3.利用城市现有卫生资源,发展社区老年卫生服务,以优质、便捷、经济为原则,为老年人提供预防、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建立社区老年人健康档案,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监测。

4.在青少年中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降低老年人常见疾病的发病率和致残率。在老年人中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增强自我保健能力。针对老年妇女的身心特点,做好预防保健工作。

卫生局、妇联、老龄委

5.重视老年期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和康复研究,建立老年人口健康评价指导标体系。

卫生局

6.在县城设立老年体育指导站(点),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在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开辟老年人健身场所。逐步建立老年体质监测站,开展老年人体质监测指导工作。

文体局

项目

内 容

责任

单位

三 照料服务

1.在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的基础上,增加对养老设施建设的投入,办好示范性的养老设施。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设施。加强老年公寓、社会福利院、老年护理院和托老所的建设和管理,利用城市现有资源开展养老服务,逐步形成养老设施网络。

民政局

2.加强乡镇敬老院的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服务范围扩大到周边地区的老年人。

3.制订和完善各类老年设施的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住宅、道路交通和公共设施建设应逐步满足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建设局

4.在社区建立综合性、多功能的服务站,依托社区老年服务设施,采取上门服务、定点服务等形式,开展看护照料、精神慰籍、家务帮助等服务项目。建立管理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加强社区老年管理与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建立老年人紧急呼叫系统。

民政局、老龄委

5.整合和充分利用现有社区人力资源,发展社区志愿服务组织,鼓励在校学生以各种形式参加为老服务,形成专、兼职和志愿者相结合的为老服务队伍。

共青团、妇联、总工会

6.结合退休人员逐步由社区管理的新形势,探索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的新模式,完善老年管理服务网络。发挥群众组织在社区老龄工作中的作用。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老龄委

四 宣教管理

1.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体的宣传教育和引导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老龄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老龄事业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家庭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广电局、老龄委

2.把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美德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将敬老教育内容列入中小学教村。

县委宣传部、教育局

3.逐步建立设施完整、功能齐全、综合性老年文化活动中心,乡镇要设立老年活动站,有条件的村(居)委会要开设老年活动室。要在现有或新建的公益性文化设施中,开辟老年人活动场所。

老龄委、民政局、文体局

4.公园、图书馆、文化馆(站)、体育馆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要优惠向老年人开放,部门和单位管辖的文化活动场所向老年人开放。

县、乡镇政府

项目

内 容

责任单位

5.广播电台、电视台要办好老年人文化专题节目。

广电局

6.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社区文体活动,对各类专业性老年群众文体组织给予支持和引导,有计划地组织老年文艺汇演、画展等活动。

文体局、

老龄委

7.各乡镇要合理安排老年教育投入,办好老年教育。加强老年教育的规范化管理。

各乡镇、

老龄委

8.加强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城镇要通过举办各种讲座、学习班、报告会,就近就地开展多种形式、生动活泼的老年思想教育活动。农村要积极组织引导老年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农业技术,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移风易俗。重视发展基层党支部在老年思想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和老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老龄委、

老干局

9.充分发挥老年人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积极发挥老年人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民政局、

老龄委

10.重视老年人才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引导老年人从事教育、科研、咨询以及维护社会治安、社区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鼓励农村健康老人从事种植、养殖和加工业。

老龄委

1.督促和协调各部门依法行政,积极配合和协助司法行政部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老龄委

2.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条例》的宣传力度,强化全社会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法制观念,帮助老年人学法、懂法、守法,提高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司法局、

老龄委

3.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老年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要设立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网,社区要设立法律服务网点,保证老年人能够就地、就近、及时得到有效的法律服务。对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老年人,按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援助,给予缓交、减交或免交的优待。

上一条:昭苏县2008—2010年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发展规划 下一条:关于印发昭苏县园林绿化资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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