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关于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的工作安排和部署,进一步提高农牧民参合率,扩大农牧民受益面,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昭苏县2010年度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筹资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建立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农牧民互助的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农牧民参加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门诊的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解决农牧民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促进农牧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10年我县新农合筹资目标是:覆盖全县乡(镇)场所有农牧民,以村(队)为单位组织农牧民参加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参合率至少在97%以上,力争达到100%,确保全县农牧民参合总数达9万人以上。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10日—15日)
各乡(镇)场召开新农合筹资工作动员大会,制定总体工作计划、方案,将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到人,全面启动乡(镇)场合作医疗宣传、筹资工作。积极开展业务培训,组织有关人员学习筹资工作的流程、方法。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墙报、宣传栏、标语、横幅、广播、宣传单及干部进村入户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使广大农牧民充分认识到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是政府主导投入的农村医疗保障,是政府为民谋利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参加合作医疗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政策宣传重点:一是今年的报销比例明显提高。乡(镇)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报销30%(包括常规诊疗项目),村(队)卫生室门诊报销40%,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特种病门诊报销50%,年度封顶额2000元;乡(镇)场卫生院住院补偿报销80%,县级住院补偿报销65%,州级住院补偿报销50%,州级以上报销45%,当年封顶额提高到2.5万元。二是用本乡(镇)场、村(队)受益群众实例宣传参加合作医疗的好处。三是宣传参加合作医疗是党和国家最直接的惠民政策,个人出资是小部分,政府出资是大部分,个人每人每年缴纳30元,政府每人每年补助130元,不参加合作医疗对个人也是一种损失。四是宣传参加合作医疗是缓解农牧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有效措施。五是宣传持有计划生育“两证”的参合农牧民,再提高10%的报销比例。
(二)筹资阶段(10月11日—12月10日)
筹资是合作医疗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一是各乡(镇)场制订筹资计划,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以2009参合名单为基础(2009年参合名单到县合管中心拷取),准备好户籍资料、缴费登记簿、收费票据(到县合管中心提取,并妥善保管)。各村(队)成立领导小组,制订筹资方案,采取边宣传、边筹资的方式,通过设立固定收费点和流动收费小组上门入户筹资两种形式,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使各村(队)参合人数超过97%。工作人员要按顺序认真填写收费表。二是发动热心于社会公益的企业、个体业主等捐资,所捐资金根据捐资者的意愿统筹使用。三是落实好减免政策,五保户、低保户、军残人员、烈士家属(18岁以下子女、配偶、父母)的个人筹资部分由各乡(镇)场根据县民政及其他有关部门提供的名单直接办理免费参合手续。四是各乡(镇)场要每周召开阶段汇报会,听取各工作组筹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周由专人将筹资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县合管办。
(三)输录、报帐、发证阶段(12月11日—2010年1月10日)
各乡(镇)场必须确定1—2名(人员有变动的乡(镇)场须报县合管办培训)熟练电脑操作、责任心强的报账员、电脑输录员。12月11日开始使用统一软件开展输录工作,输录工作务必于12月30日前按时保质完成。经财务核对,人数与金额一致后,各乡(镇)场将参合名单报县合管办,县合管办开始制作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证、卡。2010年1月1日开始将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证、卡发放到参合群众。
四、措施保证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场要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工作的协调和督导检查,定期督促检查工作进度,确保资金及时筹集到位。
(二)强化督导。县委办、政府办、效能办、卫生局将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定期对各乡(镇)场筹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县合管办要实行每周通报制度,通过信息简报,定期通报各乡(镇)场筹资工作进展情况。
(三)落实奖罚措施。各乡(镇)场要建立新农合工作驻村(队)干部考核制度,各村(队)之间要开展筹资及宣传工作评比活动,对筹资工作先进驻村(队)干部、先进村(队)、先进工作人员要予以奖励。
县新农合基金专户帐号:8184010101201100074011
联系人:柏 燕 徐冬梅
联系电话:6024676 6029636
附件:1.昭苏县2010年度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筹资工作进度表
2.昭苏县各乡(镇)场筹资任务分配表
3.工作流程
二OO九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1:
昭苏县2010年度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筹资工作进度
步骤 |
时 间 |
乡(镇)场工作要求 |
县合管办 工作要求 |
备 注 |
前期准备 |
10月1日 至 10月上旬 |
各乡(镇)场确定输录员及报帐员,并报县合管办。 |
1.准备特殊人群名单; 2.提出方案; 3.准备会议资料; 4.印制宣传资料。 |
1. 2010年合作医疗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方案及分析; 2.召开会议确定方案; 3.成立筹资督导组; 4.开展输录员及报帐员培训。 |
召开动员大会 |
10月10日至 10月15日 |
由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组织召开的动员大会,并落实责任制。会后,迅速开展全方位宣传工作。 |
发放宣传资料。 |
各村利用宣传栏、墙报,乡(镇)场利用、悬挂横幅、分发公开信、小册子开展宣传活动。 |
乡镇筹资汇拢 |
10月16日至 12月10日
|
各乡(镇)场实行边宣传、边筹资,及时进村(队)入户开展筹资及宣传工作,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落实驻村(队)干部责任制,发挥村级组织的积极作用;每周召开阶段汇报会,每周一上报工作进度。认真做好五保户等特殊人群登记。 各乡(镇)场将筹集到的款项和乡镇配套基金汇入县新农合基金专户。 |
合管办组织人员积极开展督查工作,定期召开督查汇报会,每周以简报形式通报各乡(镇)场筹资工作进展情况。督查组对乡镇筹资、基金上缴(汇拢)情况进行验收,并将基金汇拢情况报告县领导小组。 |
报账员领取发票。筹资小组妥善保管现金、票据,各村(队)之间开展评比活动。乡(镇)场将发票(存根)报送县合管办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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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制证 |
12月11日至 12月30日 |
对输入的资料进行核对,漏查补缺。输录员协助县合管办制证(卡)。 |
对乡(镇)场的输录资料进行验收,并拷贝资料到县合管办。县合管办制作证、卡。 |
制作证、卡。 |
发证 |
2010年1月10日前 |
进村(队)入户发证、卡。 |
县督导组入户查验发证情况。 |
乡(镇)场上报工作总结。 |
报销 |
2010年1月11日开始 |
联络员开始结报工作。 |
正式启动报销工作。 |
|
表
附件2:
昭苏县各乡(镇)场筹资任务分配表
单 位 |
2009年 参合人数 (人) |
2010年每人应缴费用 (元) |
2010年应 参合人数 (人) |
应筹金额(元) |
昭苏镇 |
6618 |
30 |
4510 |
135300 |
伊犁种马场 |
5462 |
30 |
4208 |
126240 |
伊犁州昭苏马场 |
4117 |
30 |
4132 |
123960 |
洪纳海乡 |
8738 |
30 |
11635 |
349050 |
乌宗布拉克乡 |
6797 |
30 |
7008 |
210240 |
阿克达拉乡 |
6887 |
30 |
9246 |
277380 |
萨尔阔布乡 |
8800 |
30 |
9292 |
278760 |
喀夏加尔乡 |
7867 |
30 |
9046 |
271380 |
喀拉苏乡 |
9304 |
30 |
12036 |
361080 |
察汗乌苏乡 |
7196 |
30 |
9437 |
283110 |
夏塔乡 |
7643 |
30 |
11067 |
332010 |
胡松图哈尔逊乡 |
5796 |
30 |
8015 |
240450 |
合 计 |
85225 |
30 |
99632 |
2988960 |
备注:各乡(镇)场2010年应参合人数以县统计局编制的《昭苏县统计年鉴》(2009年版)相关数据为准。
附件3:
工 作 流 程
一、新参合普通户
询问家庭情况、几口人(以户为单位参合,不得选择性参合)→逐一登记姓名(规范全名)→身份证号→所在村队→编写参合号、填写登记表(一式两份)→收费→开票。
二、新参合特殊家庭
核实证件→与民政局下达的名单核对无误后→逐一登记姓名→身份证号→所在村队→编写参合号、填写登记表(一式两份)→开票。
三、复参合户
核对合作医疗证编号(若有错误用红笔更改并加盖经办人私章)→核对人名(改法同上)→核对家庭余额结转(加盖效验章)→根据合作医疗证使用情况并征求参合人员意见决定是否换证→填写收费登记表(一式两份)→收费→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