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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苏县2013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细则

2014年06月26日 16:57  点击:[]

一、招商引资任务单位考核细则

(一)考核单位名单(28个)
十二个乡镇场、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商经信委、县住建局、县水电局、县畜牧兽医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招商局、县旅游局、县粮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供销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投公司。

(二)考核内容
招商引资基础工作、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加分情况。

(三)考核方式和程序
1.考核方式:以实地查看为主,被考核单位自查上报为辅。
2.程序:招商引资任务单位按月将有资金到位的项目(落实项目)、合同项目(新签订项目)逐项建立企业档案,送县招商引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由办公室对落实项目进行审查核实跟踪,每半年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复核确认。年底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年报、招商引资项目台帐及资信证明材料对各任务单位上报招商引资项目个数、到位资金进行考核并提出意见和奖励方案,报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审定。

(四)考核评分标准
招商引资任务单位考核评定实行200分制,基础工作分为30分,任务完成分为120分,任务超额完成分为50分。

1.招商引资基础工作(30分)

(1)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组织体系,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人及工作要求,确保招商经费到位;(8分)

(2)制定招商引资工作计划,编制成熟的招商项目库,每个单位每年至少向招商引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报两个以上新的招商项目;(4分)

(3)每月按照规定时间如实报送招商统计报表、招商项目进展情况及招商信息,单个项目投资额度在100万元以下的不予以统计;(8分)

(4)建立健全招商项目档案,落地企业的到位资金(不是协议资金)资信材料,入驻企业账目,统计报表等能够证明企业实际投资的相关资料;(4分)

(5)推进投资软环境行业评议制度,招商项目要有专人跟踪服务,重点项目应建立领导责任制,明确一名主要领导直接负责跟踪,确保项目尽快开工、投产。(6分)

2.招商引资落地资金完成情况(120分)

(1)引资单位招商项目落户到乡镇场,引资单位分得项目投资总额度的70%,乡镇场分得项目投资总额度的30%;

(2)引资项目落入工业园区的引资额100%计入引资单位;

(3)两家及两家以上单位共同引入的项目,项目落地资金的额度由参与单位自行协商分配作为招商任务;

(4)评分办法:根据《昭苏县2013年招商引资任务分配表》(附件八)的招商任务(指实际到位资金),实际到位资金全部完成的可得满分。该项评分分两步进行:一是到项目现场实地查看,必要时现场查阅企业投资账面,二是根据基础工作要求提供详实资料(建企业档案所需资料),得分情况根据招商任务分配额度按比例得分,如招商任务为2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完成1500万元,实际得分:1500÷2000×120﹦90分;

(5)未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或虚报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的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将任务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3.加分情况(50分)

(1)引进一家世界500强企业加50分,引进一家中国500强企业加30分。
(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重点指在工业、农业、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资的企业,中石化、中石油及电信方面投资的公共设施不计入500强投资范围);

(2)鼓励撰写高质量招商信息,如被采用将按级别加分,招商项目信息被县级采用加1分,被州级新闻媒体采用加2分,被自治区级新闻媒体采用加5分,被国家级新闻媒体采用加10分,如被采用以最高采用单位计算,不重复计算,上限50分。
上述三项加分总计不能超过50分。

(五)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任务单位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分乡镇场和县直部门两组考核,年底视考核排名情况进行表彰。

二、招商引资服务单位考核细则

(一)考核单位名单(32个)
县公安局、机关工委、团委、妇联、党政接待处、工商联、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气象局、县法制办、县公安消防大队、县电力公司、县人民银行、县农业银行、县农业发展银行、县农村信用联社、县邮政银行、县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局、县电信局、县运管局、移民管理局、农业开发办、扶贫办、农机局、民宗委、公路管理局。

(二)考核内容
企业评议服务质量情况、限时办结情况、按规定时限为企业提供资料情况。

(三)考核方式和程序
1.考核方式:以企业代表评议为主,被考核单位自查上报为辅。
2.程序:按各自职能做好招商引资项目服务工作,每半年在自查的基础上,由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就上述内容进行考核,全年两次。

(四)考核评分标准
招商引资服务单位考核评定实行150分制。企业评议服务质量分为90分、限时办结分为30分、按规定时限为任务单位提供资料分为30分。

1.企业评议服务质量要求(90分)

(1)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服务企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企业方案;(10分)

(2)单个招商项目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每月按照规定时间如实报送招商统计报表、招商项目进展情况及招商信息;(5分)

(3)建立健全招商项目档案,落地企业的到位资金(不是协议资金)资信材料,入驻企业账目,统计报表等能够证明企业实际投资的相关资料;(5分)

(4)努力优化服务软环境,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凡被投资商投诉一次以上的单位,一经核实,取消评优资格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该项得分即为0分,无投诉该项得满分;(25分)

(5)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两次企业代表评议,评议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项,评议结果优秀票占90%以上(含90%)为优秀得45分;评议结果优秀票及合格票总计占70%以上(含70%)者为合格得25分;评议结果优秀票及合格票总计占70%以下者为不合格得0分。(45分)

2.限时办结(30分)

(1)凡入驻项目涉及本单位业务的要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办理,本级单位无法解决的要全程负责逐级上报;(10分)

(2)招商项目要专人负责办理相关批文,凡涉及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的要建立重点项目领导责任制,明确一名主要领导直接负责跟踪,确保项目尽快开工、投产;(7分)

(3)在招商项目谈判过程中应主动靠前服务,主动发现和解决项目入驻、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7分)

(4)及时解决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并保质保量完成。(6分)

3.按规定时限为企业提供资料(30分)

(1)本单位负责办理的业务应积极给予办理,需投资商提供资料的应一次性告知;凡出现反复要求提供不同资料,连续2次办事人或领导不在无法办理的将视为拖延办理;必要时应告知投资商具体办事时间或提前预约办理;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办理的,应以书面形式报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说明原因; (20分)

(2)在明显区域公示项目办理程序及应带资料。(10分)

(五)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服务单位由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评出优秀单位进行表彰。

三、招商引资人考核细则
招商引资人是指国内外所有为我县引进项目、资金的法人、组织和个人。

(一)考核内容
以引资落地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为考核依据,所引进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我县注册纳税的经营性项目,包括工业项目、旅游项目、商业项目、物流项目。

(二)奖励办法
引资人引进项目并落地投产的,按《昭苏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昭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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