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政办发〔2017〕28号
昭苏马场、种马场管委,景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昭苏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及下设的专题组、功能组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县委副书记、县长华西太担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丁冬,县政府副县长魏春燕、江波拉提、乔伦巴图、西来力、全冬明担任副组长,县政府办主任杜能炼、县委编办主任成海、深改办主任连占领、县政府办副主任张俊、县政府法制办干部汤志乐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部门相关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3个功能组。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组长由县审改办(县委编办)主任成海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向协调小组办公室定期报送行政审批改革方面的专题综合类和重要动态类信息。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组长由县发改委主任康飞担任,副组长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姚继元、县环保局局长江哈孜、县规划局局长张金龙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向协调小组办公室定期报送投资审批改革方面的专题综合类和重要动态类信息。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组长由县人社局局长胡忠杰担任,副组长由人社局培训中心主任邓德环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向协调小组办公室定期报送职业资格改革方面的专题综合类和重要动态类信息。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组长由县财政局局长李海涛担任,副组长由县财政局李福建、县物价局局长李江荣、县商务经信委副主任刘捷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向协调小组办公室定期报送收费清理改革方面的专题综合类和重要动态类信息。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组长由县工商局局长马艳春担任,副组长由县工商局副局长黄雪松、县发改委副主任雷锋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改革。向协调小组办公室定期报送商事制度改革方面的专题综合类和重要动态类信息。
(六)教科文卫体改革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魏春燕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西来力担任,成员由文广局局长叶尔夏提、县卫计委主任艾肯木江、县科技局局长盛玉斌、县教育局局长李昭担任。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科文卫体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研究提出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意见和措施。向协调小组办公室定期报送教科文卫体领域改革方面的专题综合类和重要动态类信息。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后,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杜能炼担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俊担任副组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王炳玉担任专职副组长,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推进职能转变日常工作。
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法制组。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法制办主任杜能炼担任,副组长由汤志乐担任。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方案,对清理的文件进行审核等。
(三)督查组。组长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王炳玉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俊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地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及各专题组、功能组,要按照中央、自治区及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要以落实工作责任制为重要抓手,创新督查和评估方式,完善督查奖励机制。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激励;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
(二)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全力以赴抓好“放管服”各项工作的落实,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深化改革,用政府的减权限权,换来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释放,从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三)各部门要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放管服”改革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结合各自实际,抓住突出问题,制定实施方案,逐项细化“施工图”,倒排时间表,拿出实招硬招,一项一项抓落实。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机构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