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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9月州直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2015年10月27日 12:19  点击:[]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伊州安委办〔2015〕71号

2015年1-9月州直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都拉塔口岸管委会,驻伊有关单位:

现将州直2015年1-9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1-9月,州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61起,死亡102人,受伤133人,直接经济损失756.32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上升0.13%和7.3%;死亡人数和经济损失分别下降14.3%和30.3%;其中,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6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14.3%;发生较大路外事故2起,死亡8人。

2015年1-9月州直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事故分类

1-9月

, 同比%

事故

起数

死亡

人数

受伤

人数

经济损失

(万元)

事故

起数

死亡

人数

受伤

人数

经济损失

(万元)

合计

761

102

133

756.32

+0.13

-14.3

+7.3

-30.3

火灾事故

607

2

0

675.51

+1.17

-50

-100

-32.1

道路交通事故

146

93

131

20.81

-1.4

-11.4

-11.0

+1.9

工矿企业职工伤亡事故

5

6

0

60

+25

+20

+20

煤矿企业事故

0

0

0

0

-100

-100

-100

农机事故

3

1

2

0

-50

-66.7

-50

-100

二、各类事故情况

(一)工矿商贸企业事故:1-9月,州直共发生工矿商贸企业事故5起,死亡6人,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经济损失分别上升25%、20%和20%

(二)道路交通事故:1-9月份,州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46起,死亡93人,受伤131人,直接经济损失20.81万元,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1.4%、11.4%和11.0%,经济损失上升1.9%。

(三)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9月份,共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7起,死亡14人,受伤18人,直接经济损失5.4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少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29起、少死亡26人、少受伤5人、少损失3.98万元。

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6人;与去年同期相比较大事故起数持平,少死亡1人。

(四)火灾事故:1-9月份,州直发生火灾事故607起,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675.51万元,同比事故起数上升1.17%,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经济损失分别下降50%、100%和32.1%

(五)农机事故:1-9月,州直发生农机事故3起,死亡1人,受伤2人,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经济损失分别下降50%、66.7%、50%和100%。

(六)煤矿事故:1-9月份,煤矿企业未发生亡人事故。

三、事故的主要特点

(一)1-9月份,州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四项指标二升二降,州直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上升0.13%和7.3%;死亡人数和经济损失分别下降14.3%和30.3%。

(二)州直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农机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同比分别减少12人、2人和2人。

(三)煤矿企业1-9月未发生亡人事故。

(四)较大事故和带有较大事故苗头和倾向的事故多发。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2起,死亡6人;发生一次死亡2人道路交通事故8起,死亡16人。

2015年1-9月道路交通较大事故情况

道路交通较大事故情况

单位

数量

同比%

较大事故起数

2

持平

较大事故死亡人数

6

-14.3

四、事故类别和主要原因

(一)从工矿商贸企业事故类型看,物体打击事故2起,死亡2人,坍塌事故1起,死亡2人,车辆伤害事故1起,死亡1人,高处坠落事故1起,死亡1人。

(二)从道路交通事故类型看,1—9月未按规定让行违法行为引发事故21起,造成11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14.4%和11.8%;强超强会引发事故16起,造成15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10.9%和16.1%;超速行驶引发事故15起,造成11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10.3%和11.8%;以上三种违法行为引发的事故起数和造成的死亡人数将近占到了总数的40%。另外,酒后驾驶引发事故6起,造成3人死亡,无证驾驶以驾驶摩托车为主,引发事故16起,造成12人死亡。1—9月县乡道路发生事故43起,死亡24人,分别占总数的29.5%和25.8%(其中,乡道发生事故34起,死亡18人);国省道发生事故29起,死亡23人;高速公路发生事故16起,死亡10人。

(三)从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来看,电气、生活用火不慎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电气引起火灾217起,占总数的35.75%;生活用火不慎引起火灾139起,占总数的22.90%;其他原因引起火灾123起,占总数的20.26%;玩火引起火灾50起,占总数的8.24%;吸烟引起火灾33起,占总数的5.44%。

(四)从农机事故来看,无牌无证,机件失灵,超速超载,操作不当,非法载人,忽视安全行为是肇事的主要原因。

五、各县(市)事故死亡人数同比情况

2015年1-9月,州直11个统计单位中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六个下降,三个上升,二个持平。霍城县下降62.5%、霍尔果斯市下降50%、尼勒克县下降50%、察布查尔县下降44.4%、巩留县下降38.5%、新源县下降37.5%;昭苏县上升28.6%、伊宁县上升19%、伊宁市上升6.7%;奎屯市和特克斯县死亡人数分别持平。

六、近期工作要求

(一)全力抓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入第四季度后,生产经营活动日趋繁忙,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压力和责任更加重大。各县市、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各项事故防范措施落实,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结合季度特点,切实将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抓细抓好,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州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力度,根据辖区的道路状况、车辆情况、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特点,认真剖析、仔细查找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安排勤务、调整警力,做到勤务跟着警情走,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的执勤密度、力度,扩大勤务覆盖面,确保不留死角和盲区,采取超常规、强有力的措施,有效遏制和减少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针对煤炭生产旺季和秋收季节来临的情况,重点抓好煤矿、工矿企业、消防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人员对各类事故隐患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治理,确保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一是对停工后复产的煤矿企业要严把复产验收关,明确复产验收部门责任,要严格执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凡因降低验收标准,把关不严造成事故的,要严肃处理。二是针对秋收季节来临农业机械和低速载货汽车上路、入田数量剧增的特点,公安交警和农机监理部门要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的同时协同作战,严厉打击无牌无证行驶、超速超载、机车带病作业、报废车辆上路、低速车不粘贴反光标识上路、酒后驾车、载客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

(四)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对各县市、各部门和有关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即将开始,请各县市(口岸)、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对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梳理,对尚没有落实的工作要立即指定专人、明确责任、限定时间,尽快予以落实,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26日

抄送:黄三平书记、马宁州长、张明理书记、祖农主任、沙布尔主席、于青山书记、黎明辉副书记、艾尼瓦尔副书记、龚新宝常委、卢蜀江常务副州长、张新生常委、佟瑞清副主任、刘克华副主席、胡艳桢秘书长、潘行科秘书长、居曼主任、张进江副秘书长、吴江森副秘书长,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州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厅,州纪委办公室,州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机关工委,州法院、检察院,州直属各县市、口岸党委书记、政府县(市)长、管委会主任,州绩效办、文明办、纠风办、综治办、平安办、法制办、应急办,州党委督查室,州党办信息处,州政府督查室,州政办秘书二处、信息处,伊犁日报社、伊犁电视台、伊犁人民广播电台、伊犁晚报社。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26日印

汉文30份

上一条:关于开展伊犁州直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取证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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