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文件>>正文
 

关于举办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取证培训班的通知

2015年10月27日 12:18  点击:[]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伊州安监〔2015〕63号


关于举办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取证培训班的通知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都拉塔口岸安委会办公室,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砖瓦、沙石料、石灰石等,下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增强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预防事故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号令、80号令、《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和《自治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十二五”规划》(新安监人字〔2012〕212号)的要求和规定,伊犁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乌鲁木齐联合智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在伊宁市举办一期非煤矿山(砖瓦、沙石料、石灰石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取证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资格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安全生产许可条件;

3、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与班组安全管理

4、应急管理与事故调查分析

5、矿山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演练;

6、露天矿山安全管理

7、矿山地质安全;

8、露天矿山开采安全技术;

9、矿山爆破、通风、运输、用电安全技术;

10、安全标准化建设与实施运行

11、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二、培训对象

(一)自治州直属范围内非煤矿山(砖瓦、沙石料、石灰石等)企业无《安全资格证书》的以下人员参加培训:

1、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董事长);

2、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

3、分公司、分厂(矿)负责人;

4、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分公司、分厂安全员。

(二)2012年上半年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三年有效期期满的非煤矿山(砖瓦、沙石料、石灰石)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三)新建和变更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四)2014-2015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但未参加安全资格培训班的非煤矿山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五)2014年参加非煤矿山(砖瓦、沙石料、石灰石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班考核缺考和不合格人员。

(六)2013年、2014年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依据安监总局3号令须参加继续教育(学习2天)的人员。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5年10月31报到(伊宁市亚细亚酒店)、11月1日-11月6日培训考核。

(二)培训地点:伊宁市亚细亚酒店。

四、其他要求

(一)参加新取证培训人员报名时每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白底相片6张,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申请书各1份(A4纸复印),要求学员积极配合培训机构采集个人安全培训基本电子信息工作。

(二)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报名时请携带本人的《安全资格证》原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白底相片4张,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申请书各1份(A4纸复印)。

(三)培训班结束后,我局将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将颁发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安全资格证书》。

请自治州直属各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都拉塔口岸安委会办公室,各非煤矿山(砖瓦、沙石料、石灰石等)企业及驻伊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辖区、本部门和本企业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三年有效期满的非煤矿山(砖瓦、沙石料、石灰石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2013年、2014年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未进行继续教育的人员参加本期培训班。本期培训班实行全脱产学习,请参加培训人员安排好学习期间的工作交接,保证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考生档案资料

伊犁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0999-8096200

乌鲁木齐联合智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马晶晶15276706158

张燕 13699992919

伊犁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 年10月1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局领导,各处室。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10月12日印发

共印:15份

考生档案资料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自治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资格证申请表

取证类别: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民族

职务

职称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学历

从事安全生产

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

邮政编码

考试成绩

联系电话

(手机)

通讯地址

所在

单位

审核

意见

此处加盖学员所在单位公章

负 责 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考试

机构

意见

负 责 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发证

单位

意见

负 责 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发证时间

证书编号

身份证复印件

学历证书复印件

或单位出具学历证明要盖公章

上一条:2015年1-9月州直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下一条:关于举办加油加气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主办单位:昭苏县人民政府  | 承办:昭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地址:新疆昭苏县解放街122号
电话:0999-6027286  ICP备案号: [新ICP备080005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