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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2015年10月27日 12:12  点击:[]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伊州安监〔2015〕65号


关于举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都拉塔口岸安委会办公室,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增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预防事故能力。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号令、80号令、《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和《自治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十二五”规划》(新安监人字〔2012〕212号)的要求和规定,伊犁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乌鲁木齐联合智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在伊宁市举办一期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取证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3、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础知识

4、安全技术理论

5、实际安全管理技能

6、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程序和基本内容

7、组织、指挥烟花爆竹事故救援工作的步骤和技术要求

8、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的程序方法

9、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环境安全要求

10、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基本程序方法

11、火灾、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12、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的安全基本条件

13、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二、培训对象

(一)自治州直属范围内烟花爆竹的批发、零售经营单位无《安全资格证》的以下人员:

1、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董事长);

2、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

3、分公司、分厂负责人;

4、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分公司、分厂安全管理人员。

(二)2012年下半年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三年有效期期满的烟花爆竹的批发、零售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三)新建和变更的烟花爆竹的批发、零售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四)2013、2014年参加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并三年有效期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五)2015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但未参加安全资格培训班的烟花爆竹的批发、零售经营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六)2014年下半年参加烟花爆竹的批发、零售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班考核缺考和不合格人员。

三、 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5年11月14日报到(伊宁市友谊宾馆B楼),11月15日-11月20日培训考核。

(二)培训地点:伊宁市友谊宾馆B楼。

四、其他要求

(一)参加新取证培训人员报名时每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白底相片6张,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申请书各1份(A4纸复印),要求学员积极配合培训机构采集个人安全培训基本电子信息工作。

(二)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报名时请携带本人的《安全资格证》原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白底相片4张,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申请书各1份(A4纸复印)。

(三)培训班结束后,我局将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将颁发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安全资格证书》。

请自治州直属各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都拉塔口岸安委会办公室,各烟花爆竹的批发、零售经营单位及驻伊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辖区、本部门和本企业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三年有效期满的烟花爆竹的批发、零售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2013年、2014年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未进行继续教育的人员参加本期培训班。本期培训班实行全脱产学习,请参加培训人员安排好学习期间的工作交接,保证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考生档案资料

伊犁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0999-8096200

乌鲁木齐联合智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马晶晶15276706158

张燕 13699992919

伊犁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 年10月1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局领导,各处室。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10月12日印发

共印:15份

上一条:关于举办加油加气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下一条: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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