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期对系统软硬件运行情况进行维护并做好记录,保障系统正常使用;
二、组织推进各用户统一使用补贴信息系统,加强对各用户补贴信息系统使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做到补贴系统信息与县财政共享。
三、每日备份系统数据,当年所有补贴数据应于次年1月底前全部通过系统传输至部级补贴信息系统;
四、及时接收部级管理员发布的补贴更新信息,发布相关工作通知和信息;做好补贴额一览表和补贴产品信息录入、变更及发布等工作;按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分配补贴资金,设定参数设置和资金控制;按规定开通生产企业用户;按规定开通(封闭)申请;
五、加强补贴信息系统源代码和补贴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以系统安全性、稳定性、先进性为重点定期组织技术评估;
六、提出补贴信息系统软硬件升级完善、操作技能培训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七、及时向部级管理员提出补贴信息系统升级完善建议,及时收集报告系统运行中的异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