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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苏县环保局关于2018年5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18年06月01日 18:01  点击:[]

昭苏县环保局关于2018年5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27日-2018年5月31日(五个工作日)。

序号1:

项目名称:昭苏县察汗乌苏乡张哲勇砂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新疆伊犁州昭苏县察汗乌苏乡加油站正北7公里处。项目中心地理坐标:80°44′46.8″E,42°47′41.9″N。

建设单位:昭苏县察汗乌苏乡张哲勇砂厂

环评机构: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评价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95800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建设、生产设备的购置。项目开采区面积为95800m2。矿区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砂,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批准最大生产规模为10.00万m3/a(目前项目实际开采量为2万m3/a),开采深度为由1719m至1700m标高,开采有限期限为三年(2015.9.15~2018.9.15)。本项目采砂规模确定为年开采砂石料原矿2万m3/a,其中8mm粒径的砂石占原矿的30%,约0.6万m3/a;1~2cm粒径的砂石占原矿的20%,约0.4万m3/a;2~4cm粒径的砂石占原矿的20%,约0.4万m3/a;废石占原矿的20%,约0.4万m3/a;泥土占原矿的10%,约0.2万m3/a。项目冬季不生产,不考虑冬季采暖。建设工程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6.6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本项目原料运输均采用机械运输,运输过程中会产生运输扬尘污染。项目开采后的砂石,采用运输车输送至筛分、洗砂区,在此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扬尘。本项目扬尘属无组织排放,对产尘部位喷水抑尘,应尽量降低卸料落差及堆料高度,平整压实。出厂成品运输车辆采取遮盖、限载,杜绝产品长途运输途中造成沿途洒漏。车辆运输高峰期间每天洒水3~4次,防止二次扬尘。 物料在各接料口降低物料落差,在料口和管道连接处加强密闭和密封。

(二)项目厨房使用液化气作为燃料,食堂烹饪油烟为间隙、不定量排放,环评建议厨房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油烟处理效率达到85%。生活污水由建设单位设置30m3防渗储池,池内污水委托相关部门定期清理。项目区动力设备采用吸声材料作隔离罩或隔离室,高产噪设备必须采取减振、消声措施。

(三)本项目在筛砂过程中会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是土块、杂物等,其数量较大,是筛砂过程为主要固废排放源。根据项目矿区的地形结构,废砂石可直接回填于挖坑,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由建设单位委托相关部门定期拉运至县城最近垃圾收集点,以最大限度的减少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四)为避免运营期水土流失,引起生态恶化,建议本项目采取以下措施:砂石开挖时应严格按要求进行开挖,尽量不要多挖,另外要尽量求得土石工程的平衡,减少弃土,做好各项排水、截水、防止水土流失的设计;砂石开挖时,协调开挖步骤,最大限度控制开挖扰动范围;按照边开采边恢复、终止开采活动时必须完成恢复治理的原则,要做到预防为主,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出预防措施,对生产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服务期满后必须按照矿区安全、水土保持、地质恢复、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拆除无用的地面建筑物,将破坏的地表推平,对受破坏的地表恢复原貌等工作。

公众参与情况:无

相关参与文件:无

序号2:

项目名称:昭苏县2017年农村路网升级改造工程第七合同段修路取料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新疆伊犁州昭苏县塔什布拉克村以北10公里原取料场旁。项目中心地理坐标:80°44′44″E,42°47′59″N。

建设单位:昭苏县察汗乌苏蒙古民族乡人民政府

环评机构: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评价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6666.7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建设、生产设备的购置。本项目不设办公生活区,不涉及土建工程、公用工程等,工程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砂石料,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最大生产规模为1.2万m3/a(目前项目实际开采量为1.2万m3/a),开采深度为1.5m,开采有效期限为四个月(5~8月)。项目所取砂石料作为2017年农村路网升级改造工程第七合同段(即项目西侧的农村道路)基础料,待项目西侧道路修完后,该取料场服务期将结束。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2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运营期间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在原料开挖、运输等基本工艺环节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对产尘部位喷水抑尘,应尽量降低卸料落差及堆料高度,平整压实。出厂成品运输车辆采取遮盖、限载,杜绝产品长途运输途中造成沿途洒漏。车辆运输高峰期间每天洒水3~4次,防止二次扬尘。 物料在各接料口降低物料落差,在料口和管道连接处加强密闭和密封。

(二)项目区动力设备采用吸声材料作隔离罩或隔离室,高产噪设备必须采取减振、消声措施;及时对设备保养和维修,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三)为避免运营期水土流失,引起生态恶化,建议本项目采取以下措施:砂石开挖时应严格按要求进行开挖,尽量不要多挖,另外要尽量求得土石工程的平衡,减少弃土,做好各项排水、截水、防止水土流失的设计;砂石开挖时,协调开挖步骤,最大限度控制开挖扰动范围。

(四)营运各阶段,必须做好水土流失的预防工作,认真贯彻“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投资治理,谁造成新的危害,谁负责赔偿”和“治理与生产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边开采边恢复、终止开采活动时必须完成恢复治理的原则,要做到预防为主,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出预防措施,对生产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服务期满后必须按照矿区安全、水土保持、地质恢复、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拆除无用的地面建筑物,将破坏的地表推平,对受破坏的地表恢复原貌等工作。

公众参与情况:无

相关承诺文件:无

序号3:

项目名称:昭苏县城镇饮用水安全工程(施工便道)项目

建设地点:昭苏县镇北侧6.5km煤矿沟境内。起点坐标(接原伊昭公路):东经81°6′55.20″,北纬43°13′57.36″;终点坐标(接种马场现有道路):北纬:东经81°12′17.47″,北纬43°11′8.70″

建设单位:昭苏县雪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机构: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评价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昭苏县镇北侧6.5km煤矿沟境内,工程分新建道路、改扩建道路、整改道路三部分:(1)新建道路:新建道路起点与原伊昭公路连接,共1364.3m;起点坐标:东经81°6′55.20″,北纬43°13′57.36″,终点与原牧道连接,终点坐标:东经81°7′23.51″,北纬43°14′23.33″。(2)改扩建道路:改扩建道路起点与新建道路连接,利用原有牧道,终点与小洪纳海水库道路连接,共6879m。起点坐标:东经81°7′23.51″,北纬43°14′23.33″,终点坐标:东经81°11′18.86″,北纬43°15′3.30″。(3)整治道路:整治道路起点连接改扩建道路,利用原有道路,终点到种马场,共8042m。起点坐标:东经81°11′18.86″,北纬43°15′3.30″,终点坐标:东经81°12′17.47″,北纬43°11′8.70″。工程路线全长16285.448m,其中:新建道路起点与原伊昭公路连接,终点与原牧道连接,共1364.3m;改扩建道路起点与新建道路连接,利用原有牧道,终点与小洪纳海水库道路连接,共6879m;整治道路起点连接改扩建道路,利用原有道路,终点到种马场,共8042m。道路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部分复杂路段受到地形条件的限制,按山岭重丘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7.5m,车道宽2×3.25m+路肩2×0.5m;设计行车速度30km/h,部分按20km/h。全线(除过水路面)采用砂砾石路面。路基设置40cm×50cm矩形边沟,材料为C20细石混凝土砌石。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对地下水质的影响主要为道路两侧边沟废水泄漏下渗对地下水的影响,但项目废水的收集与排放全都通过边沟,不直接和地表联系,不会通过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力联系而进入地下水从而引地下水水质的变化。微量废水在下渗过程中通过土壤对污染物的阻隔、吸收和降解作用,污染物浓度会进一步降低,即使有微量废水渗入地下水后对区域内地下水的水质影响也很微弱,同时,本项目临时道路使用年限较短,不会改变区域地下水的现状使用功能。

(二)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车辆行驶过程中抛洒垃圾,本工程道路位于昭苏县种马场牧区,道路产生的垃圾由环卫工人收集后集中拉运至垃圾填埋厂填埋处理,对环境影响很小。

(三)本工程施工便道设计车速30km/h(20km/h),运行中期产生的交通噪声对沿线环境的影响是不大的,昼间和夜间距离道路红线35m外即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不会对道路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造成影响。

(四)管理机构应做好交通运输安全预防和宣传工作,确保道路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完成各类通道的建设、与相关道路的衔接以及安全标志的设置。从源头控制机动车尾气,加强营运期汽车尾气监测与控制,尾气未达到排放标准的车辆不允许上路。禁止大型货车和运输危险品车辆通行。在道路两侧不设置整体护栏,放缓边坡、设置警示标识。道路沿线设置边沟,在桥涵及邻近地表水体路段设置防撞护栏。道路沿线设置边沟,在桥涵及邻近地表水体路段设置防撞护栏。严格限制车速,特别是夜间的超速行驶,禁止大型重型车量在夜间行驶。

公众参与情况:无

相关承诺文件:无

序号4

项目名称:昭苏县乌宗布拉克乡米斯砖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昭苏县乌宗布拉克乡米斯村。项目中心地理坐标:81°20′14.58″E,43°09′58.35″N。

建设单位:昭苏县乌宗布拉克乡米斯砖厂

环评机构: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评价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46690m2,项目主要建设粘土空心砖生产线一条,配套粘土矿开采,包含黏土开采场(约36200平方米)。项目粘土矿开采规模为2.50万m³/a,全部自用;空心砖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500万块,主要工艺为配料调制—制坯—自然干燥—焙烧—成品。其中焙烧窑窑采用24门轮窑。本次为补做环评,项目已停产3年以上。项目总投资2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1.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来源于焙烧窑。本项目采用脱硫塔(石灰-石膏法脱硫工艺)对焙烧窑烟气经行净化处理。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包括开采粉尘、煤场堆放粉尘及原料破碎粉尘。

(二)本项目首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应采用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在设备安装及设备连接处可采用减震垫或柔性接头等措施。重大产躁设备设置在室内,在不影响运转的条件下减少噪音产生。加强设备的巡检和维护,定时加注润滑油,防止因机械摩擦产生噪音。经减震、隔离等措施处理后,室内设备噪声源强可减少约15dB(A)。

(三)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砖、灰渣、回收尘及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收集箱收集后,运至乌宗布拉克乡指定的生活垃圾暂时堆存点,最终运至昭苏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废砖、灰渣、回收尘均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废砖未经烧制的砖坯回用于生产,烧制过的砖坯集中收集,回用制砖。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化粪池污泥请当地居民定期清理用作农家肥。本项目机修请专业人员维修,维修过程中的机修危废由维修人员收集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运营期,对开采至设计标高的场区地段的边坡进行维护,对破坏的土地进行整理,及时复垦,种草种树。项目生产区边界空地应尽量绿化;闭矿期采矿场地表平整工程、边坡地貌修复工程。矿区按林地标准治理恢复,建设单位应根据矿区原始生态面貌恢复绿化植被,植被覆盖度应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

公众参与情况:无

相关承诺文件:无

上一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下一条:昭苏县环保局关于2018年5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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