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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昭苏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07月18日 17:35  点击:[]

为使昭苏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管理的尽然有序,我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现就我县2016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基本情况

(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概况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背景

以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为目的,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同意,昭苏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依据、主要内容、涉及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精神。主要内容: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断提高农村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预算、分配方式及标准

严格落实新财教【2016】64号文件精神。2016年自治区财政拨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1433.36万元,下拨人数17917人。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每生每天4元,让每位坐在教室里的孩子每年吃足200天。按照规定的补助标准、实际在校学生数和发放天数核拨补助资金到各义务段学校,切实保障在校学生的营养改善需求。

(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学生饮食质量,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长期食用营养餐,改善我县学生营养缺乏现状,发挥学校强体和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要将财政补助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加强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要严格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列》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根据自治区、州营养办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 2016年昭苏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一共40所,享受学生共计17917名,其中小学生13296名、初中生4621名。采用企业模式供餐的学校4所,食堂模式供餐的学校36所。自治区财政下拨资金全部按照在校学生数拨付给义务段学校,切实保障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情况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目的

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保障补助资金使用安全,切实改善学生的营养状况,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的原则、指标体系及方法

评价原则 :

1、科学规范原则。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程序。

2、公正公开原则。遵循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原则。

3、分级分类原则。评价由州教育局、县财政局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评价指标体系及方法: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支出、项目效益、服务对象等指标进行评价。利用成本效益,公众评议等方法。

(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组 长:巴 图 (昭苏县教育局纪检书记)

副组长:古丽加玛丽 (昭苏县教育局核算中心主任)

王苏健 (昭苏县教育局勤俭办主任)

成 员:张建军 (昭苏县教育局营养干事)

各义务段学校校长 食堂管理员

责任要求:⑴制定实施方案和办法,审定补助人数,完善管理制度,抓好日常管理等各项基础性工作。⑵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意见,按照规定把补助资金落实到学生身上。⑶合理安排食谱,提高营养价值,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⑷严格按相关制度要求学校管理人员,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投标工作。

3、严格落实实名制系统和公开公示制度。

4、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绩效分析

(一)项目投入绩效分析

2016年度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共食用“营养餐”200天,共计17917人次,每天标准4元,全年共计资金1433.36万元。2016年度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未出现任何安全事故。

(二)项目管理绩效分析

我县成立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昭苏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昭苏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事故应急预案。

建立了昭苏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日常管理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家长、教师进行宣传教育。按照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将工作方案、实施进展、运行结果向社会公示。各义务段学校由专人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档案管理工作,档案资料较完整。

(三)项目效果、可持续影响与发展的条件及能力、社会效益分析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各学校不断完善公示制度,设立公示牌,公布供餐企业名单,定期公布补助资金收支情况以及食品采购价格等相关信息,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各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共同参与的监督委员会,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增加学生营养上。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等方式,保证公众意见反馈渠道畅通,确保了学校食品的安全。昭苏县自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来,在各级党委的关怀下,在财务人员、营养专干、各学校校长的共同努力下,得到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昭苏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学生喜欢吃零食,习惯饮用冷水,夏季大量买吃冰棒等,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2、营养知识有待提高。实施此计划以来,许多学生和家长的健康饮食和科学膳食的意识有待提高,他们片面的认为吃肉才叫营养,吃豆腐、蔬菜根本没营养,食材营养认识低。

3、学校食堂工作人员配备不足,严重影响食堂供餐的质量。我县各义务段学校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已建设好食堂,但我县属于贫困边缘县,地方财政困难,食堂工作人员的招聘和待遇一直难以落实,导致食堂供餐的学校经费紧张,影响了食堂的正常运营。

五、建议

1、在今后的工作中,联合卫生防疫部门,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使广大的学生认识到吃垃圾食品的危害。

2、加强学校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学校要定期进行健康饮食教育专题讲座,对学生、家长进行科学饮食的教育,使他们转变观念,形成正确的饮食观,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3、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解决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待遇的问题。

                         昭苏县教育局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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