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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昭苏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科技副县长分工的通知

2014年06月26日 17:01  点击:[]

昭政发〔2011〕75号

关于印发昭苏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科技副县长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昭苏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9月7日选举产生了县长、副县长。经2011年10月24日县十六届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县长、副县长、科技副县长分工印发你们,以便工作联系。

一、县长叶力夏提·吐尔逊拜

全面负责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工作。分管县监察局、审计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监局、编委、外事(侨务)办公室、国家安全局、边防委。联系县政协。

二、各副县长协助县长分管有关方面的工作

1.常务副县长窦永刚: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及发改、财税、金融、经贸、统计、旅游、交通、工业、环保、建设、安全生产、招商引资、体制改革、工商、电力、口岸管理、政法、边防、消防、应急管理、电子政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公安局、司法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管理局)、财政局、经贸局(煤炭管理局、黄金管理局)、招商局、安监局、统计局、旅游局、交通局、环保局、建设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烟草专卖局(公司)、木扎尔特口岸管委会、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三农信息服务中心、工商联、供电公司、县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驻伊办事处、昭苏宾馆(县政府招待所)、县政府接待处。联系县委政法委、驻昭部队、武警部队、消防部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驻昭单位(74团、75团、76团、77团、伊犁种马场、伊犁州昭苏马场、天西林业局昭苏林场)。

2.副县长刘辉:负责援疆工作、农业综合开发、农畜产品营销、项目库建设、各类园区规划建设、对外联络协作、保险等工作。协助分管副县长抓经济协作、经济贸易、招商引资、发改、教育、卫生、城乡居民住房改造工作,重点负责援疆项目联系协调、援疆项目资金的审核、审批和实施,江浙一带的联络。分管援疆办、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昭苏支公司、人寿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昭苏支公司。

3.副县长查汗巴依尔·巴勒登:负责农业、水利、林业、粮食、农机、民族宗教、供销(盐务)、气象、劳务输出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县农业局(乡镇企业局)、水电局、林业局、粮食局、农机局、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供销社、盐务局、气象局、人才劳务中心、绿化委员会、护林防火指挥部。

4.副县长巴合江·哈力木别克:负责民政、信访、安居富民、扶贫开发、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残疾人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县民政局(老龄办)、信访局、残联、扶贫开发办公室、文化体育局、广播电影电视局。联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8113台,县委农办,县工会、老干局。

5.副县长魏春燕:负责教育、卫生、计划生育、食品药品、语言文字、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县教育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档案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密局、爱卫办、红十字会、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新华书店。联系县文明办、团委、妇联。

6.副县长努尔买买提·米吉提:负责畜牧、国土资源、移民、邮电通讯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县畜牧兽医局、国土资源局、移民办、土地草场纠纷调解办公室、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7.科技副县长托合塔森·皮达巴依:负责科技工作,协助分管副县长抓畜牧业工作。分管县科技局。联系县科协。

8.副县长孙川乔:负责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认证及基地培育、产品开发工作。协助分管副县长抓农业工作,主要负责马铃薯、大蒜、中草药等特色农业的发展以及设施农业、沼气推广建设等工作。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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