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政发〔2017〕103 号
昭苏马场、种马场管委,景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昭党干字〔2017〕19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康萍同志任县文物局副局长;
费大锐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俊平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
杜曼·哈力霍加同志任县环保局副局长;
加力肯·马地亚尔同志任县农业科技园区副主任;
郭亮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张存平同志任县中医院副院长;
李磊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田小飞同志任县中医院副院长;
阿达来提·哈斯木同志任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