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苏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
依据“全额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的农机购置补贴方式,为切实规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农机补贴资金管理制度:
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资金拨付一律转账结算,补贴对象资金兑付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杜绝现金支付。
三、严格操作员、管理员、浏览员、县财政工作职责,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
四、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内容,按照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定额补贴的规定、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
五、资金报账拨付要依据农机部门报送的相关佐证资料,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六、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昭苏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
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重要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业部和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要将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信息进行全面公开,并向社会公布查阅方式,全面实施阳光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公开内容
1、农财两部农机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3、伊犁州农机补贴先购后补贴操作基本程序
4、伊犁州农机补贴先购后补贴操作基本程序
5、昭苏县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6、昭苏县年度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实施方案
7、2015-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补贴额一览表
8、昭苏县农机购置补贴各项管理制度
9、昭苏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投诉电话
10、昭苏县农机购置补贴投诉网络受理渠道
2、昭苏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
9、昭苏县年度享受农机补贴的农户信息
二、信息公开要求
1、有关农机购置补贴的文件签发5个工作日之内必须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2、要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内容,受益农户购置机具、补贴资金数额全年分期分批由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布。
3、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农机局要以公告的形式公开全年补贴资金额度、每个农民实际购机数量、金额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4、政策信息公开工作是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基础,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为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规范、高效、廉洁实施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农机购置补贴系统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定期对系统软硬件运行情况进行维护并做好记录,保障系统正常使用;
二、组织推进各用户统一使用补贴信息系统,加强对各用户补贴信息系统使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做到补贴系统信息与县财政共享。
三、每日备份系统数据,当年所有补贴数据应于次年1月底前全部通过系统传输至部级补贴信息系统;
四、及时接收部级管理员发布的补贴更新信息,发布相关工作通知和信息;做好补贴额一览表和补贴产品信息录入、变更及发布等工作;按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分配补贴资金,设定参数设置和资金控制;按规定开通生产企业用户;按规定开通(封闭)申请;
五、加强补贴信息系统源代码和补贴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以系统安全性、稳定性、先进性为重点定期组织技术评估;
六、提出补贴信息系统软硬件升级完善、操作技能培训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七、及时向部级管理员提出补贴信息系统升级完善建议,及时收集报告系统运行中的异常情况。
昭苏县农机购置补贴责任追究制度
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人员责任追究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在购机补贴政策实施中违规的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违法违纪、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处理。
二、供货企业责任追究
(一)供货企业有下列情形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有令不止的,上报省农机局,停止所涉及产品的补贴资格。
1、虚假宣传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政策的
2、强迫农民购买指定产品的
3、为购机农户代办补贴申请手续的
4、销售不合格产品,不履行产品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承诺的
5、价格虚高,通过不正当手段误导农民购机的
6、以减少补贴机具配置,强卖配件等方式变相涨价的
(二)供货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所涉及产品的补贴手续,追缴其骗取,套取的补贴资金,上报省农机局,取消其所有产品的补贴资格,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不履行产品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承诺,给农民造成较大损失的
2、组织或参与倒卖补贴机具的
3、以虚假购机信息,以小套大,一机多票,非补贴产品冒充补贴产品,回收补贴机具等方式套取补贴资金的。
三、购机户责任追究
购机者故意倒卖补贴机具从中获利或以虚假补贴资料骗取补贴资金的,追回其补贴机具或补贴资金,且5年内不得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