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意见》(新政发〔2011〕56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强县(市、区)督导实施方案(暂行)》(新政教督发〔2012〕3号)文件要求,昭苏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评,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请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
2018年3月6日至2018年3月20日(共15天)。
二、公示内容:
《昭苏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汇报》
《昭苏县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查自评报告》
《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申报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统计报表》
三、投诉受理部门:
县委受理部门:县委办公室
联系人:赵兴刚 联系电话:0999-6022104
县政府受理部门: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杜能炼 联系电话:0999-6022507
县教育局受理部门:昭苏县教育局
联系人:李 昭 联系电话:0999-6030001
政府督导受理部门: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联系人:李新建 联系电话:0999-6024203
四、地区投诉部门及电话:
投诉受理部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督导室
联系人:田雪燕 联系电话:0999-8290038
昭苏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