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和县委关于河长制决策部署安排,洪纳海乡严格按照“1+3+6”总体目前任务。结合自治区“1+3”工作,以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抓手,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并落实各项任务。
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责任。结合陈全国同志在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精神,召开专项会议9次,安排部署各项工作,责任到人。
宣传动员单位。利用周一升国旗、两个全覆盖、村级大喇叭、走访入户的形式,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到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来,共计召开动员会议9场次,悬挂横幅9条,发放河长制宣传手册300余本,参与群众达27000余人,农牧民群众爱河护河意识不断提高。
建章立制到位。根据要求,及时制定了《洪纳海乡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和《洪纳海乡河长制六项工作制度》,建立河道巡查制度,组建了5人兼职河道巡查队伍,及时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上报乡党委。同时确定了每条河流一名保洁员,进一步确保河道周边卫生洁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