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来,昭苏县突出以人为本,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永恒主题,不断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强化资金投入,加大弱势群体帮扶力度,建立起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了特殊人群阳光生活。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制度全面贯彻。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月均标准分别达343元、194.33元,全年累计拨付最低生活保障金5893.12万元,惠及城乡困难群众18753人,其中县级财政出资达1201万元。
重度残疾人、孤儿得到帮扶。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帮扶残疾人,2015年,帮助扶持城市低保重度残疾人251人,发放补助资金7.5万元;农村低保重度残疾人267人,发放补助资金5.45万元。孤儿生活费足额保障,彰显政府关怀,筹资31.68万元,专项用于孤儿生活费, 44名孤儿享受关怀。
农村五保户得到及时供养。按照集中供养520 元/人.年、分散供养313元/人.年的标准,对老年残疾或未满16周岁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抚养人或者法定赡抚养人无赡抚养能力者进行供养。641人受益,支出662.4万元。
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津贴足额拨付。建立健全80周岁以上老年人生活津贴补助制度,为他们提供免费体检。2015年,拨付基本生活津贴45.68万元,736名老人享受津贴; 641名老年人享受免费体检,支出8.4612万元。
农村“三老”“四类人员”人员生活无忧。按照老党员350元/月、老干部370/月、老模范390元/月的标准发放“三老人员”生活补助, 101名老党员、311名老干部、18名老模范享受政策,支出188.928万元。发放年满60周岁行政村“两委”副职、村治保主任、村妇代会主任、村计划生育宣传员连续担任满10或累计担任以上职务15年以上补助资金81.9万元,195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