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朋友:
你们好!现将我县县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招生工作安排告知如下:
一、县直中小学学区划分
1.县育英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授课 双语班加授蒙语文)
小学部:家庭住址在大洪纳海河以西、解放街社区、老街社区,南城区的适龄儿童。
初中部:本校小学毕业生、团结小学毕业生、洪纳海乡克斯克逸挥小学毕业生。
2.县团结小学(国家通用语言授课 双语班加授哈语文)
家庭住址在大洪纳海河以西、墩买里社区、工矿路社区的适龄儿童。
3.县育才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授课 双语班加授维语文)
小学部:家庭住址在墩买里社区、工矿路社区、解放街社区、老街社区,南城区,克孜勒加尔村的适龄儿童。
初中部:本校小学毕业生,洪纳海乡中心小学、上洪纳海小学、下洪纳海小学汉维双语班毕业生。
4.县曙光中学(国家通用语言授课双语班加授哈语文)
初中部:团结小学、吐格勒勤小学、洪纳海乡牧业小学、上洪纳海小学、下洪纳海小学汉哈双语班毕业生。
5.乌尊布拉克乡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授课 双语班加哈语文)
家庭住址在大洪纳海河以东、麻扎尔村、加尔买里村、赛克散村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县直小学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凡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以上,具备听、说国家通用语言能力的适龄儿童,有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家长有自购房产的适龄儿童(条件中的自购房产,指学生监护人自有或自购的房产,以房产证或购房交费正规票据为依据)。
(二)报名时间
2017年8月20日-8月23日。
(三)报名办法
报名时须携带户口簿、房产证、预防接种证、体检表等有关材料,到户籍、居住地所在地的学区小学报名。
(四)分批有序招生
具有本县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户籍、房产所在学区入学。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经核定的该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
1.城镇适龄儿童的户籍在本学区且有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的房产证的,按所划分的学区入学。
2.城镇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学校片区的(学龄儿童单独一个户口簿或在集体户上的,需提供监护人户籍信息或房产信息)。
3.城镇适龄儿童户籍、房产不一致,但自购房产在学校片区的。
4.外来人员自购房产在学校片区的。
5.本县非城镇户口的租房户无固定学区,如租房附近学校学位已满,请自行联系其他学校或接受教育局调剂指定入学。
(五)严肃执行招生计划
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擅自扩班,不得突破国家规定班额,初中不得超过50人/班,小学不超过45人/班。
(六)规范入学,均衡编班
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三、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非本县户籍)
(一)招生对象
县直各学校接收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应符合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具备听、说国家通用语言能力,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县城镇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在学校片区内自购或租赁房屋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材料:
1.原籍户口簿。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昭苏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则上需满一年。
3.提供父母一方在房产部门备案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地址需与居住证一致)。
4.务工人员需提供父母至少一人在我县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或在我县参加社会保险的原始缴费单据;经商人员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我县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在校门口张贴招生通知,报名时间一周。如学校学位不足则统一造册送教育局教育科协调指定就学,被调剂学生需服从安排,到指定学校报名入学。凡属昭苏县各乡镇场户籍的适龄儿童一律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昭苏县教育局
2017年8月10日